关于集中增办公务卡的通知
各单位、部门:
根据广东省财政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公务卡改革工作的通知》(粤财支付〔2014〕13号)、《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财库[2016]8号)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,学校教职员工以及在学校有经费的项目负责人均应办理公务卡。
为方便教职员工办卡,经与农业银行协商,集中对没有公务卡的教职工办理公务卡。具体事项如下:
1.办理时间:2021年1月14日9:00-16:00
2.办理地点:校本部1号楼二楼平台
3.办卡要求:教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办理。
请相互转告。
财务处
2021年1月7日